來源:香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:2025/06/24
姚春明因保管不善,將香國用(2002)字第00813號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,承諾以上情況均為事實,一切法律后果本人承擔。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,現聲明該國有土地使用證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姚春明
2025年6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