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時間:2023/09/10 字號: 大 中 小
各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,廊坊開發區管委會,臨空經濟區(廊坊)管委會,市政府有關部門:
《關于進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廊轉移轉化的若干措施》已經市政府同意,現印發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3年8月21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附件:關于進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廊轉移轉化的若干措施
相關政策解讀文件:《關于進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廊轉移轉化的若干措施》解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