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河公辦幼兒園只有一幼和二幼,無法滿足所有幼兒教育的需求,導致部分幼兒在私立幼兒園上學,2019年香河縣七色光幼兒園的管理人員說已根據政策申請了普惠幼兒園,每名幼兒每月能減少300元教育支出,費用在年底兌現,可至今一點音信都沒有了,這是幼兒園的問題還是教育體育局問題還是財政局問題?希望相關部門給予答復。
答復時間:2022-01-12
答復單位:教體局
根據中共廊坊市委辦公室、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《關于推進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創建工作的實施意見》,結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實際,從2020年開始,原《香河縣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和管理暫行辦法》中“普惠園實行政府補助,保教費補助標準為300元/幼兒/月,每年補助10個月”改為按照中共河北省委、河北省人民政府《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》(冀發〔2019〕2號)文件精神執行,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減低保教費收費標準,經開區保教費收費標準不高于1000元(根據實際可上浮30%),縣城區不得高于800元/月,鄉鎮不得高于500元/月,對通過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園,參照公辦園生均公用經費(每名幼兒每年補助400元)財政撥款標準予以補助(直接補給幼兒園,而不再補給幼兒)。七色光幼兒園也按照現行標準給予補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