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言時間:2021-06-04
答復時間:2021-06-09
答復單位:教體局
答復內容:尊敬的網民您好!根據您咨詢的問題,您的子女戶籍落戶后,需咨詢戶口所在地相關學校辦理轉學手續。
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辦理轉學,依據《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(修訂)》(冀教基[2017] 37號)第五章相關規定:學生在接受義務教育期間,不得隨意轉學。學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、市、縣遷移或在本縣域內跨學區、鄉(鎮)遷移,且戶籍已遷入居住地的,可以轉入戶籍所在地學校。
學生轉學(包括省內和跨省轉學)可由父母或其它法定監護人根據就近入學原則,自行聯系學校。需要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,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戶籍遷移證明(進城務工人員相關證明)等相關證明材料向轉出學校提出書面轉學申請,學生轉學需滿足相應條件,并且所在片區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方可辦理轉學程序。學校接收有困難的,由父母或其它法定監護人或學校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解決。